(考生只需参加公共科目考试)
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的,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次日,由省考录办在省政府门户网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确保录用人员的整体素质,分级分类划定了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凡笔试总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也不得递补。
对于一般职位,按与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该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形成的空缺,按本次招考公告有关规定予以递补。
对于面试复审阶段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按与录用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放弃资格复审所形成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除缺考、违纪和0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对成绩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将在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复核结果公告;对复核需要更正的结果将书面告知相关考生。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报名登记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考面向少数民族考生的职位,或报考限定户籍、生源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在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户口本。报考面向残疾人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须出具省级以上相关部门统一核发的有效的残疾人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法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其他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时,不需要出具用人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但被录用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与原工作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